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