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