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