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