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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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