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