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