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