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