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