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