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