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