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遺產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