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