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