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近日發現,有不明人士冒用本所名義設立 LINE 帳號,並可能透過該帳號與民眾聯繫,為保障您的權益,敬請務必認明本所官方 LINE 帳號,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訊息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