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2.08%之金額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代理被上訴人(即原審被告)被訴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高等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確定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