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