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