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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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