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#離婚 #扶養費 #監護權 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