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