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