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#扶養費 #給付扶養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