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修復漏水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律師
#漏水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