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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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