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【損害賠償上訴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,上訴人願意給付和解金50萬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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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