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