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