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