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