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