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#借名登記 #所有權移轉登記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