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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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