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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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