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