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