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