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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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