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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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