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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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