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#扶養費 #給付扶養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