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