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700萬剩餘財產分配。
#給付扶養費 #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#監護權 #扶養費 #離婚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